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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局透露:集采终于要对“中成药”动刀了

医保局透露:集采终于要对“中成药”动刀了


11月30日,国家医保局在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81号(医疗体育类459号)提案答复的函”中,就中成药集采的问题进行回应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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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步,国家医保局将继续指导地方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,根据临床用药需求,完善采购方式,合理确定集采范围,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,满足群众用药需求;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机制,引导企业以成本和质量为基础开展公平竞争,完善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;通过明确采购量、以量换价、确保使用,通畅采购、使用、结算等环节,促进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。


无疑,随着集采项目的实施顺利,中成药集采的信号已经传出,可以说,只要是采购金额大、金额高的产品,无论是化药,还是生物药、中成药,均在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范围内。中药自然也是不能例外,预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相关文件的下发。


国家医保局对于这项费用报销有最新回应


11月30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在官网发布了《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472号建议的答复》,对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的建议,经过与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商务部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沟通后,就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、“互联网+”药品配送、“互联网+”药事服务等多个方面内容予以明确回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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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互联网医药纳入医保的建议中,医保局首先肯定了其实施的具体确定性,强调在医保局印发的《关于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》中就已相当明确,但也重申,要求各地坚守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底线,不得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意见》有关规定,不断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的准入和执业管理,加强监管。


医保局:每个医疗行为都将被监控


11月27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(医保办发〔2020〕51号,下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给出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的最后期限是2021年3月底。


《通知》指出,高起点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建设是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的重要内容,是推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任务,也是实现医保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。加快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,实现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业务一码通,是当前医保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。


各级医疗保障部门、定点医药机构和相关药械企业既是标准的参与者和维护者,也是标准的贯彻者和使用者。因此,《通知》要求,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编码标准培训工作,充分调动所辖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、定点医药机构和相关药械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尽快使相关单位的人员深入学习编码规则和方法,准确掌握标准内容和应用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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